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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是犯罪吗?

时间:2022-06-17 11:02:33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承担民事责任不代表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债权债务是犯罪吗?

  一、债权债务是犯罪吗

  关于债权债务是不是犯罪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以下规定,只要不违反这些规定就不算犯罪。我国的《民法典》在债权债务方面具有以下几项规定:

  (一)债务是在相关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种类似服从与命令的关系,根据合同的几项条件或按照法律给出的规定。可以命令的人叫做债权人,根据命令进行服从的人叫做债务人。命令的人在法律上有权利去要求服从的人去做合同上的规定的或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尽的事。

  (二)由债务产生的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做好合同上规定的事。合同上有讲不明白的地方,如截止日期,价钱,还债地点等,并且借钱的当事人不能通过与债权人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解决:

  (三)还钱时间不确定的,借钱的人可以随时将自己借的钱还回去,被借钱的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钱人还钱,不过彼此都应该给彼此充足的时间准备;不确定要在哪里还钱进行交易的,可以在债权人的所在地进行,也可以在债务人所在地进行;不确定价钱的,就得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来,要是没有国家的规定价格,也可以参考市场上的价格,在市面上一样产品的价格或者遵循类似的报酬标准。

  (四)在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中,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而违法的借贷关系法律是不支持的。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造成债务人一定的损失的,债权人应该把造成债务人损失得到的利益还给债务人。对于合同与法律都没有规定的,债权人让债务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损失了债务人的利益,债务人有权利要求债权人赔偿因不合规定受到的损失。

  二、债权债务概括的转让形式

  (一)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是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是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3、是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

  4、是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当事人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由第三人承担,原合同当事人脱离合同关系。

  (二)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协商处理。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原则、抗辩权等一些内容。有合同承受与合同合并,选择哪一种转让形式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三、债权债务律师办案流程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及案件败诉风险

  4、上门咨询收费50元-100元;法律援助及电话咨询免费

  (二)收案

  1、分析案件风险,签署谈话笔录。

  2、收案审批 填好收结案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交委托人过目签字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做好谈话笔录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填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草拟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无异议后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收费开票 收取律师服务费后,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收据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调查收集证据

  (1)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

  (2)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工商信息等

  3、立案(代理原告)

  (1)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或法院电话通知。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庭审笔录

  6、参加庭审

  (四)结案

  法院制作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自行和解签订协议的或原告自愿撤诉,一案委托终结。提交律师工作日志给当事人签名(律师留存)。

  (五)归档

  及时整理卷宗补充材料,汲取经验,撰写办案总结。


版权信息

  • 梁建苓 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
  •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146012011111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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